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旭洲物流为您解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》第六条第二款
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后依法撤销原报关单电子数据重新申报的,以撤销原报关单之日第十五日为起征日。也就是说,如果在撤销报关单15天之内重新报关就不会产生滞报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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